华西官话汉法词典
文献编号:CWX0002
编排类型:词典类
文献类别:传教士文献
著作者:沙德容、路易·莫洛 等
出版者:巴黎外方传教会
出版时间:1893
文献简介
《华西官话汉法词典》(后文简称《法》)共计66000余字,由晚清主要活动于四川、云南和贵州一带的传教士沙德容、路易·莫洛等合作编写而成。关于其语言学价值,庄初升、阳蓉(2014:115)认为,“目前我们所能看到的巴黎外方传教会的西南官话文献”,“体量最大、内容最丰的则是1893年在香港刊行的《华西官话汉法词典》,今天看来最具语言学研究价值”。李炜、刘亚男(2015:358)也指出,《华西官话汉法词典》“虽然是一部词典,但每个词条下面都提供了大量口语性的例句,语料价值很高。”陈伟(2018:4-5)对词典进行了语音、词汇、语法三方面的深入研究,文章指出:“该词典所记语言:(1)通行于四川、云南、贵州三省;(2)是城乡人都使用的日常口语;(3)这种口语与当时的官话很接近”。陈伟博士论文的研究更全面地揭示了《华西官话汉法词典》对于西南官话历史研究的价值。高本汉(2003:6-7)引用了这部词典的材料,这又从一个侧面说明了这部词典的可信度和语言学价值。因此,我们把这部词典作为清末民初西南官话语法研究的主要语料之一。
《法》前言中明确说明,“收纳了生活在四川、云南和贵州的农村人和城市人的日常口语,因为这几个相邻省份的人所讲的话几乎没有区别。另外,这种口语与大家所公认的官话区别很小。”(陈伟 2018:4)但根据有关资料来看,《法》的语例所涉及的方言地域应当是川南为主,云南东北部和贵州西北部为辅。主要理由如下:
第一,《法》的封面有“四川南部”字样,这应当是指清末天主教的川南传教区域。根据郭丽娜(2012:31-40),1856年4月2日,按罗马教廷谕令,四川教区划分为川西南和川东南两个主教区;1860年1月24日,川东南主教区又分成川东和川南两个主教区,原川西南主教区部分划入川南主教区。川南主教区覆盖了宜宾、筠连、泸州、叙永、自流井、资阳、嘉定、井研、仁寿、峨眉、雅州、巴塘、会理、盐边等,共51县(李玉芳等 2007:26)。
第二,有关研究显示,《法》的编者活动范围主要在川南。主编沙得容(Marc Chatagnon)活动过的地方包括古蔺、叙府、河堤口、名山、雅州、嘉定等地(荣振华等 2010:837),合作编写者路易·莫洛(Louis Moreau)活动过的地点主要包括嘉定、犍为、自流井、古蔺、河堤口等地(荣振华等 2010:947),另一位合作者爱德华·古尔丹(Edouard Gourdin)活动过的地方主要包括会理、冕宁、越嶲等地(荣振华等 2010:891),还有一位合作者保罗·施理尔(Marie Paul Scherrier)工作过的地点主要是泸州(荣振华等 2010:986)。
第三,《法》中的记录的小地名在川南,如第28页记录的“李庄属南溪县管”,南溪县属宜宾(叙府)下辖的一个县,李庄是该县的一个小地名。
第四,《法》中有不少显示人地关系及不同地域人们之间往来的句子,内容主要涵盖川南及云南、贵州各地。如“由嘉定下叙府”“今天要歇嘉定”“一天赶不拢嘉定”“嘉定到叙府有三百六十里”“一天登不拢嘉定”“在嘉定坐”“我隔叙府二十里”“我在叙府跍多年了”“叙府的银子在泸州要出四分平”“在泸州要捱两天”“云南的药打叙府的庄”“我是云南生长的”“搬在山里头,搬进贵州”等等。《法》的前言表明该词典记录“农村人和城市人的日常口语”,如果属实,则以上这些句子当来自云贵川三省交界区域,也就是四川南部、云南东北部、贵州西北部一带。
第五,《法》中记录的一些特色词语主要存在于川南、云南昭通、贵州毕节等地域。比如第614页所记录的相当于“怎样”的疑问代词“ʦɑ̂ng”(音同“胀”)“ʦ’ông”(音同“冲”,去声)“ʦông”(音同“众”),根据“方言地图”第四十五图和笔者的考察,这三个疑问代词主要存在于川南的珙县、兴文、古宋、南溪、江安、纳溪、筠连以及贵州西北的毕节、大方、纳雍、赫章、威宁以及云南昭通等地域。再如用“通”表示至达义(“这条河通哪里?P593”)的现象,根据笔者的调查,主要存在于贵州毕节、大方、纳雍等地。
由以上五个方面可见,《法》虽然在前言中宣称“收纳了生活在四川、云南和贵州的农村人和城市人的日常口语”,但实则并不是涵盖了云贵川全境,收录句子来源地应当是清朝末期四川南部区为主,云南东北部和贵州西北部为辅。覆盖的方言片包括川黔片和西蜀片(钱曾怡 2010:13)。这应当与《法》多人合著的特点有关。各参编传教士的活动范围应当很大,各自在不同地方收集到的语句汇总到一起,最终形成一本词典,这就使得《法》在整体上反映了清末云贵川交汇区域的口语特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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